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2025年非油线上业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2025年非油线上业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5 年 02 月 08 日
2025
1.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2025 年非油线上业务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以 SXXS-2025-GKZB-00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服务选商,投标人需要为非油线上业务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本
项目估算金额 320 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要为非油线上业务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山西公司现有及未来上线的所有线上业务平台,全权负责日常运营与管理,提供专业化团
队、后台技术力量支撑、商品与供应链推荐、以及开展异业对接。全年商城营销活动不少于
24 次,直播场数不少于 48 场,异业合作项目不少于 2 项。为了达成线上任务目标,投标方
可通过资源整合(整合不等同于分包,本项目不容许分包)的方式,与专业团队合作(合作
方须经过山西公司审核),确保线上任务的完成。
2.4 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情况最长不超过 2 年。
2.5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6 最高限价:项目结算分两种模式,一件包邮与便利店自提。
(1)一件包邮模式: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80%计算,150 万元<
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70%计算,全年完成毛利≤150 万元的服务费按
照毛利 60%计算(毛利为剔除平台扣费、员工专项奖励的不含税金额);
(2)便利店自提模式: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60%计算,150 万元
<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50%计算,全年完成毛利≤150 万元的服务费
按照毛利 40%计算(毛利为剔除平台扣费、员工专项奖励的不含税金额)。
2.7 报价要求:
①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百分比的方式,
②以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
③两种模式分别报统一的、整体的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大于 0 的整数,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包干含税价格,应包含乙方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调查而
发生的全部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
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及其他成本和开销等全部费用,包含增值税,
⑤结算方式举例:某家公司一件包邮模式报价为以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 5%,即该公司
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75%计算,150 万元<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
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65%计算,全年完成毛利≤15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55%计算,当月完
成全年累计销售任务(400 万元及以上)时,次月服务费按销售商品毛利的 75%计算,并补
齐以前月度已结算服务费,上不封顶(毛利为剔除平台扣费、员工专项奖励的不含税金额);
某家公司便利店自提模式报价为以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 5%,即该公司全年完成毛利≥
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55%计算,150 万元<全年完成毛利<40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
利 45%计算,全年完成毛利≤150 万元的服务费按照毛利 35%计算,当月完成全年累计销售
任务(400 万元及以上)时,次月服务费按销售商品毛利的 55%计算,并补齐以前月度已结
算服务费,上不封顶(毛利为剔除平台扣费、员工专项奖励的不含税金额)。
2.8 服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1:项目详细技术要求。
2.9 服务(技术)标准:依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非油商品供应商和服务商管理实
施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
2.10 其他履约要求:
(1)签订《技术服务框架合同》,合同每年签订。每月初根据上月线上商品销售报表,
计算服务费比例,支付服务费,服务费计算标准按税前毛利计算。合作商结算时支付 100%
的现金,合作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支付,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
(2)如中标人连续一年不能完成招标人年初的任务目标(当年 11 月累计销售数据低于
全年任务 70%),则视同不能实现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通知中标人终止
合同履行,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3.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
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
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
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3.2 业绩要求:具有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 2 个,并提
供相关证明(合同或服务单位评价证明资料等)。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
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 2023 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
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
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
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4 人员要求:
(1)此项目运营团队成员整体不低于 5 人,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年龄、性
别、团队职务或分工以及劳务合同;
(2)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 2 年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有实操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合同
或服务单位评价证明资料或其他类型的证明材料)。
3.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以上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
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 7(五));
(3)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
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
等实质性侵害所有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招标
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
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 8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
达到 9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 10 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
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 10 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2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
联系:4008800114 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
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的 U-key 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 U-
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 U-KEY 办
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
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
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
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
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
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
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
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
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 6.2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
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
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03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4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
2025 年 02 月 0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油线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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