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0029-002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工程名称 | 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 | ||
工程地点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峰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6.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渠亮亮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2-26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2-30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2-26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2-30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12-26至2016-12-30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 2.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峰峰矿区界城镇界城村-老鸦峪一带群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峰峰镇滏岭庄村-大社镇南岗一带群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界城镇柳条村一带群采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邢都公路沿线(彭城镇豆腐沟-义义井镇北八特村)群采闭坑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项目。 2.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规模:约570亩 拦标价:16.5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办理完成后,请于2016年 12 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回执单、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并且装订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 18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联系人:李惠明 电话:139*****8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联系人:渠亮亮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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