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综合市场招标公告
昌平综合市场招标公告
索引号: | ********3/2016-10138 | 公开责任部门 | 道滘镇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6-12-23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资产交易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昌平综合市场租赁交易说明
道滘镇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昌平综合市场面向社会进行出租,为使竞投人详细了解交易及租赁期间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市场的基本概况及经营用途
1、出租单位:东莞市道滘镇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
2、名称:昌平综合市场
3、地点:道滘镇昌平村昌平村民小组
4、内容:1、综合楼首层建筑面积约1500㎡(其中:固定铺位8间,市场管理办公室1间,男、女洗手间各一间)。2、南、西两面围墙内空地。(西面7米空地为综合楼公共使用)。
5、用途:农副产品及其制品、一般生活用品销售。
6、其它:本次交易货币单位采用人民币,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以交易面积为准,不作实际丈量确认。
二、交易保证金
报名时,报名单位必须向昌平村集体资产交易点缴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并将交易保证金存入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昌平分理处
账户名称:东莞市道滘镇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
报名单位凭银行进账单回执到村集体资产交易点办理相关手续。交易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功竞得并签订正式合同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注:因原承包者逃逸拖欠集体电费等,不接受报名)。
三、租金交易底标价: 96000.00元/年(8000.00 元/月)。
四、组织交易:村集体资产交易点应在交易日组织交易,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 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依法律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本次项目采用明标暗投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则以递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确定最终竞得人。
竞得人必须在竞投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没有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易达成但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同放弃交易,不予退回保证金。
五、主要合同条款
1、租赁期限和计租期
(1)、租赁期限为 3 年,即从 2017 年1月5日起至 2020年1月4日止。
(2)、计租期从2017 年1月5日起至 2020年1月4日止。
(3)、出租单位于 2017 年 1月5日将租赁物交付给竞得单位使用。
(4)、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合同即行终止,但出租单位应提前通知竞得单位,收取的多余租金应予以退回,不作其他补偿。竞得单位可移动的生产设备可自行处理,地上建筑物归出租单位所有。
2、租金及合同保证金
(1)、竞得单位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交易单位缴交合同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和预缴计租期的第一年租金合计 元,竞得单位应将上述款项转入出租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昌平分理处;户名:东莞市道滘镇昌平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49)。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租金的,出租单位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重新进行平台交易。
(2)、租金按年缴交。竞得单位以后每年12月1日前缴交下一年度租金,或将款项转入出租单位前款银行账户。
(3)、出租单位收取竞得单位租金为不含税,由镇农村(社区)经济组织票据收取。竞得单位如需开具租赁税务发票,出租单位可协助办理,开具税务发票所有产生的税费由竞得单位承担。
(4)、合同期满,竞得单位无违约且付清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后,出租单位将合同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竞得单位。
3、市场的营业执照:竞得单位必须自行办理市场开办所需的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等,其手续、办证费用等由竞得单位负责。出租单位只协助竞得单位办理。
4、租赁物的维护
(1)租赁期间,租赁物(含消防系统)的维护管理由竞得单位负责,竞得单位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由竞得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出租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竞得单位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竞得单位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租单位并采取适当操施防范损失。
5、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⑴、出租单位负责在市场内安装好现有的电线和电灯等电气设备及自来水管(其中8个固定铺位,拟作为鱼、肉食摊档安装电表及漏电开关。)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电线路、电器设施、水管的增加或改铺设,日常维护等费用由竞得单位负责。
⑵、出租单位将市场现有消防系统按现状移交竞得单位使用,以后有关部门要求消防系统整改或增加消防器材等费用由竞得单位自行负责。
⑶、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有自主经营权,竞得单位不能欺行罢市、垄断经营及不能占道经营。出租单位享有监督权,但不能干涉竞得单位的合法经营。
⑷、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内墙不得间隔铺位。经出租单位同意后可在市场内间隔铺位,但不得向外墙开留门口。
(5)、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要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各时期的工作检查,并依法缴纳各项税收和费用,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出租单位不承担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因火灾而引起的财物及人身伤亡,损坏承包物的),由竞得单位负责赔偿。
(6)、出租单位以现状交由竞得单位租赁经营市场使用,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且不得整体转借或转租、转包他人,否则出租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7)、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不能破坏市场内的所有建筑物和一切设备,否则竞得单位必须按原状自行修复或重置价赔偿给出租单位。租赁期满时,所有建筑物、配套物和电气设施、水管、消防等完好交由出租单位所有。
(8)、在租赁期内,竞得单位应做好租赁范围内(含正门前空地对出河边10米路、东北面8米路、东南面3米路)的卫生清洁、保洁,要做好定时消毒,每天要不少于大清洁两次,并做到随时保洁;每星期要用消毒水喷洒一次租赁范围内的所有场地、排水渠等,要负责做好租赁范围内的排水渠清污、垃圾清理等。市场产生的垃圾由竞得单位自行清运到本组设定的垃圾转运站。
(9)、竞得单位对市场内摆卖的肉食摊档、畜禽摊档、蔬菜摊档或上级部门指定食品摊档,每天必须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报送有关部门,抽检所需器材、费用由竞得单位负责),
(10)、租赁期内,严禁活禽畜进入市场,市场内猪肉档不少于三档。
(11)、市场管理中需上墙公示的价目表,蔬菜、肉食检测报告牌,市场管理规定等由竞得单位负责配套及做好日常更新管理工作。
(12)、市场正门前空地对出河边10米范围内路段不准摆卖和收费、昌平桥头不准摆卖和收费。
(13)、租赁期内,市场内的两侧固定铺位和摊档出租单位不能收取租户(档主)超过壹个月租金的押金,也不能提前预收超过贰个月的租金(竞得单位应将收取档主合同保证金明细如实提供给出租单位)。
(14)、租赁期内,乙方除收取各档主租金及押金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其他费用(如进场费、卫生清洁费等)。
(15)、租赁期内,市场内包括商铺内不准摆放麻雀台和任何赌博用具。
六、其它:
1、市场竞得方必须在市场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一块文明创建广告宣传牌。
2、市场内管理人员在岗,有规章制度和办事公开栏上墙。
3、市场实行划行归市,布局规范合理,设施整齐,场内标识牌、指示牌、行业标识牌要明晰醒目。
4、保证市场内及周边卫生整洁、照明充足、无恶臭异味。
5、市场内通道畅通,摊位实行“三包”(卫生、秩序、杂物),无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现象,场内要经常消毒,并做好消杀详细记录。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出租单位、竞得单位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租赁期内,出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升租金及其他费用,如因单方面提升租金,竞得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租赁期内,竞得单位违返合同中途退租的,出租单位不退还所收竞得单位的租金、合同保证金。
9、如因政制及法人地位的变动,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投标时间:2017年1月4日下午3:00时
投标地点:昌平村集体资产交易点(昌平村委会三楼)
标签: 综合 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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