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谭发改基础[2016]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外、建设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湘潭汽车运输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湘潭市经开区莲城大道以东,北二环以北,乐塘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198亩,其中客运场站用地168亩,达到一级站用地标准,预留30亩用作以后综合配套用房。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49200.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0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79200.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候车大厅、售票大厅、综合服务处、安检台、行包托运处、调度室、治安室、广播室、医务室、值班站长室、发车库、验票补票室、维修车间、检验站、服务工作休息室、洗车房、充电桩、职工宿舍、停车场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辅助用房等设施。2.2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4.6亿元,其中建设投资45142.7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9232.33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65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2.73万元,预备费用2149.65万元。2.3计划工期:2年其中设计服务工期为 120日历天:(2)中标后30日历天完成方案优化、深化设计;(3)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4)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5)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等后续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施工工期为20个月。2.4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湘潭河西公共客运总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5质量标准:合格。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职称。3.4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每个专业配备不少于一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为有效);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3.5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办理USB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原件(除资质证书可用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办理USB锁。按照“三证合一”政策依法取得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单位,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3.6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12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7.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3.7.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7.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请从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9时 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6.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必须分别授权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双方分别授权)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湘潭汽车运输总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08号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联 系 人:王先生、孙先生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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