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餐厅合作经营招标公告
为提高院内餐饮服务能力,现将香港路院区现有两处餐厅合作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FEZ********号二、项目名称:餐厅合作经营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四、项目具体要求1. 医院现有两处地方提供餐饮服务,一处实有面积138.87平米,一处实有面积202.14平米,现拟将两处合并由一家专业餐饮公司合作经营;2. 餐厅仅为职工(2200余人)提供餐饮服务,住院患者(日均1400人左右)和陪伴家属实行自主点餐送餐制,对糖尿病、肾病及术后需要特殊饮食的患者实行强制营养配餐制,以保证治疗效果。3.合作期:1年(视基建工程进度和服务质量可适当延长);五、合作人资格与要求:1.参加磋商的合作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2.合作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或饮食管理的经营范围)、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照。3.合作人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负责一切民事经济纠纷、环保消防工商税务的所有事宜和顾客的投诉;4.合作人必须具有为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经验(提供合同),并需派驻两位营养师(取得三级以上公共营养师专业资格证书),在医院护理部的指导下,负责特殊患者的营养饮食配方及每周一般患者及家属、职工餐单的制订;5.合作人与医院是合作关系,必须在项目地点继续经营餐饮服务,为低于市场价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需在中午高峰期为手术室的工作人员提供送餐自选服务。参照市价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全天点餐送餐服务。6.成交合作人须交纳10万元作为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金,医院每月组织专班对员工和病患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80%为达标满意率,每降低1%扣1000元,如连续三个月满意度在65%以下,医院有权终止合作;7.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 00~11:30,下午14:30~17:00。到我院招标办领取磋商文件。七、报名地点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招标办(妇保楼408)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7时(不含节假日)九、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十、报名提供的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 投标人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委托授权书5.资质证明及其他材料十一、磋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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