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跨区域快线前期方案研究及配套专题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跨区域快线前期方案研究及配套专题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2025-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跨区域快线前期方案研究及配套专题报告项目2025-FW-FAYJ-01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5年3月4日;计划服务结束日期:2031年2月28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合同履行期限的调整。
3.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万元)
2025-FW-FAYJ-01标
前期方案研究
2915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提供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含城市轨道交通);
4.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具有一条线路长度10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且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
注:业绩以合同、工可批复文件为准,如为联合体业绩,则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以项目负责人岗位承担过一条线路长度10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且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
注:业绩以合同、工可批复文件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7.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格审查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10.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11.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苏州市轨道交通跨区域快线前期方案研究及配套专题报告项目2025-FW-FAYJ-01标和苏州市轨道交通东西向快线前期方案研究及配套专题报告项目2025-FW-FAYJ-02标,两个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项目。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现场领取文件。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汇入采购人账户,缴存成功后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3409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注: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08:45-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0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投标人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十、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谢泽华
电话:0512-********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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