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2016-GFCG-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腾金樾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13号
联系方式:腾金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龙:****-********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2016-GFCG-251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9元
四、招标内容:东西大直街沿线重点区域既有建筑楼体亮化工程及监理
五、标段划分:第1标段:工大周边区域楼体亮化
第2标段:红博广场周边区域楼体亮化
第3标段:医大一院与黑龙广场之间楼体亮化
第4标段:科技产业带楼体亮化
第5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六、计划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七、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第1-4标段:
A、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C、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应配备市政或机电相关专业的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2人。
D、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2013年-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或入省不足三年),则从企业成立至今(或入省至今)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
E、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每年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亮化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F、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必须经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评级机构出具,且必须在第三方评级机构网站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公示。
第5标段:
A、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B、黑龙江省内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黑龙江省外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C、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总监外,还应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道桥(或相关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D、黑龙江省内供应商近三年(2013年-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须为AAA级,黑龙江省外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但需体现2013年至今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
E、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每年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亮化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监理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监理为总监理工程师)。
8、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2)企业法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7)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1—4标段提供);
(10)施工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1—4标段提供);
(11)省内监理企业信用手册,省外监理企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5标段提供);
(12)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及在第三方评级机构网站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公示截图(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1—4标段提供);
(1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1—4标段提供);
(1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5标段提供);
(1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2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1—4标段提供);
(1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及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第5标段提供);
(19)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26日9时至2016年12月30日16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4、潜在供应商在进行报名登记时,须同时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按所投标段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加盖企业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进行现场报名,只有通过网上和现场报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13号
联系人:腾金樾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 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0.7173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00至2016年12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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