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务车车险承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7万元,费用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即市级分公司);
(二)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保险项目服务;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四、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现有公务车提供车险承保服务,保险期限为一年,车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300万。车辆明细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获取。
五、投标、评标(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8: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联系人。
(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五、报价清单;
六、实施方案。
2、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三)提交
1、请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月14日18:00前送达我院。
2、邮寄: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
********。邮寄时,请先密封严实文件再寄出,不得将邮寄包装作为密封包装。
3、专人送达:请于2月14日16:00-17:30期间送达。
4、如报名后放弃投标,请务必电话或邮件告知项目联系人。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告知各投标人评审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2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