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小屯中心校区食堂2025年春季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清河县小屯中心校区食堂2025年春季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清河县小屯中心校区食堂2025年春季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确保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我校决定对本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商家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方式和原则
比选方式: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成立食品采购比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的具体工作。比选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签订供应合同。
比选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资质、比业绩、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供应商比选类目
1、蔬菜、蛋类等
2、食用油、调料类
3、肉类
4、馒头
5、豆制品类
五个类目通过比选,各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采购期限
2025年春季学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7月10日)。(如果遇到上级有新的政策要求等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三、供应商资质和配送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生产所述类目产品资格,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材料,到学校初步现场报名。
(二)报名供应商应在清河县范围内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商品,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货物,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三)报名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无不良记录,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四)报名供应商比选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在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食堂食材定价实行动态调整,但不得高于清河县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价格。
(五)每个公司只能进行一个类目的比选报名。
四、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截止到12点之前。
2.报名地点:清河县小屯中心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当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a.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b.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d.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4.报名联系电话:0319-*******133*****925138*****123
报名审核通过后,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通知备选商家提供相关资料。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考核,确定供应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供应 食堂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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