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 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 以 《关于石家庄至雄安新区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4〕30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260.31亿元由国铁集团、河北省分别承担 30.45 亿元、229.86 亿元,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铁集团11.7%、河北省 88.3%。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XQD
(1)资质要求:①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①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强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②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③具有铁路“四电”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有一方在投标过程中被暂停投标资格或有不良信誉,联合体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影响联合体的信誉评审;②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③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上限为3家;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⑤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强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 。
(5)其他资格条件:①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曾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铁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或相应“强电”系统集成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劳动合同。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
*****万元。在2021年~2023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万元。
3.1.2标段编号: SXRD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①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弱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②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其他资格条件:①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曾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铁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或相应“弱电”系统集成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劳动合同。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5000万元。在2021年~2023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万元。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5.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2月11日 16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17日 16时00分 ,登录 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04日 10时30分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 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申请文件编制工具为“国信创新-铁路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fw.beijing.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铁路标书工具”下载安装。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工具软件使用说明,熟练使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咨询工具软件技术支持人员。申请人最终编制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要求即可,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失败或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要求,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