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项目的燃气采暖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项目的燃气采暖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核准【2015】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采暖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辰能·溪树庭院(南区)工程燃气采暖炉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复旦街、哈尔滨大街、哈西继红小学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21658.83平方米。

2.4招标货物名称:燃气采暖炉,具体数量、主要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包(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燃气采暖炉及附属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原材料采购、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与测试、技术资料移交、现场监造、维修、保养、同总包单位配合等全部工作内容。

2.7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投标人所投设备进场日期,按招标人进度要求交货并保证满足招标人工程进度需求。招标人提前100日历天通知中标人。

2.8 供货地点:辰能·溪树庭院(南区)施工现场。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燃气壁挂炉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内容。有提供招标货物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及后续服务能力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

3.2制造厂商须提供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投标机型合格的检验报告、能源效率检验报告。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制造厂商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保险单(有效期内)。

3.3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4制造厂商提供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

3.5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产品品牌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三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或数量不少于30台,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

3.7本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基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所投产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保险单、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各种证书须证企相符,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投标企业提供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可在登记处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辰能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 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吴先生

电 话:****-********转8018

传 真:****-********转0

电子邮箱:********@163.com">gx********@163.com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备注

1

1

燃气采暖炉

详见招标文件

352台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每一包所有品目的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标签: 安装 采暖炉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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