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通知
晋商法便〔2025〕12号
各法律服务机构: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预防和化解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省商务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西省商务厅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参与省商务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省商务厅牵头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措施等的研究、起草、审核、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四)参与省商务厅项目谈判、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五)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普法宣传;
(六)参与处理行政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为省商务厅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涉法涉诉信访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八)对新出台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征求意见时,协助省商务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九)受省商务厅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三、基本条件
(一)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服务单位至少应有2名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律师,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熟悉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职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党政机关工作流程和商务部门工作特点,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三)服务单位近三年内(机构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单位基本材料
1.报名单位简介;
2.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二)两名职业律师的材料
《山西省商务厅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能够证明报名者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扫描件各1份,未受任何行政或行业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份。
(三)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报价
法律顾问服务费1年柒(7)万元,聘期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申请单位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商务厅条法处(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7048室),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邮件命名方式:申请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发送至邮箱:132*****593@163.com(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何静
电话:0351-*******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法律顾问报名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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