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剩余资金)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建设及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剩余资金)招标公告
垫江县2016年坪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剩余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6年坪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剩余资金)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6]76号文及渝农综发[2016]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垫江县2016年坪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剩余资金)
2.2建设地点:增补标段:高安镇协合、合龙村;包家镇甄桥村、小山村、宝山社区;
坪山标段:坪山镇大坪村、古佛村。
2.3工程规模:增补标段:总投资约367万元;
坪山标段:总投资约353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文字说明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此次招标将对本项目中的2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招标标段如下:
增补标段: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剩余资金)
坪山标段:垫江县2016年坪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时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如投标人在先开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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