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采购公告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采购公告
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我院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5日10:00
开标地点:瓮安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调解室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年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对我院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室内、外)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灯、消防电气及通讯设施设备等,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消防安全标准。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
(三)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医院要求开展维保工作,确保消防系统完好。
2.经维保后的消防系统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在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医院内部自查以及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保障医院消防安全 。
3.当收到上级部门来院检查的通知时,24小时随时到现场准备迎检。平时消防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更改,维保单位必须随叫随到立即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价文件:
1.报价方所报价格应为包括所有费用即我院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2000元以下含2000元材料免费更换,超过2000元以上医院自行采购,由维保单位免费劳务安装更换)、人工劳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即报价方对采购方的实际报价。
2.报价文件格式自拟,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密封签章,于2025年2月14日17:00前送达瓮安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五、中标要求及处理办法:
1.询价小组成员由医院询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评标办法:
(1)报价合计总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方。
(2)由于中标方的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包括提供的维修配件达不到质量要求),询价方有权终止合作。
3.中标结果将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5日内签订合同。
六、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等;
七、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瓮安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方式:085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瓮安县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0日
标签: 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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