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YJJDZB-F1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即不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国外投资者通过内地和在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外资入股情形(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此认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将无法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在军队采购网上已完成注册的截图)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四川省 绵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 投标供应商或其下属门店(至少提供一个门店)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异地经营的需提供能够满足项目服务的承诺证明(承诺在入驻采购单位园区后,自入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成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取得在项目所在地的合法经营权,取得园区服务范围的超市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通过审核,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全国直营门店(200平米及以上)不少于10家。(须提供门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场所如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对应至少一次的租赁凭证(合同双方租赁费用转账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门店地址及联系电话。若为军队等特殊经营场地,无法提供门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需提供合同。要求直营门店的工商字号须与投标供应商的一致,投标供应商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一致的门店均可认定为直营门店。)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发售地点: 电子邮箱:*********@qq.com">*********@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即不可以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国外投资者通过内地和在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外资入股情形(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此认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承诺函,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投标供应商投标应将申领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qq.com">*********@qq.com,电子邮件命名格式要求:单位名称+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报名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报名的不予审核。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157 |
标签: 社会化保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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