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贷前置平台增加客户学历数据应用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贷前置平台增加客户学历数据应用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贷前置平台增加客户学历数据应用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00A*******-01A | ||
项目地址: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教育水平特征数据,通过取得客户授权,使用接口调用的方式查询客户教育信息。详见采购需求书部分。 | ||
公告名称: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贷前置平台增加客户学历数据应用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本项目的公告项目信息以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门户网站公告信息为准。 |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本项目合作期两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教育水平特征数据,通过取得客户授权,使用接口调用的方式查询客户教育信息。详见采购需求书部分。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外部数据服务要求的资质及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的有关规定,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提供数据源机构(如大数据交易中心、教育部下属机构等)有效授权文件或者合作协议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授权材料要求授权或合作材料的源头授权为数据源机构,接受直接授权或多级授权的情况,要求授权或合作材料链条完整前后对应,否则不予认可)。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以扫描查询)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若上年度报告未出具,可提供上上年度报告)。 (2)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3)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函、投标声明、资格声明、控股及关联关系情况表、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合规承诺函、廉洁自律从业告知函回执(原件,格式见附件)。 5.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需在表中注明)。 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外部数据服务要求的资质及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的有关规定,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提供数据源机构(如大数据交易中心、教育部下属机构等)有效授权文件或者合作协议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授权材料要求授权或合作材料的源头授权为数据源机构,接受直接授权或多级授权的情况,要求授权或合作材料链条完整前后对应,否则不予认可)。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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