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软件招标公告
辽阳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软件招标公告
5.招标内容:
(一)建立覆盖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按照国家政府信息资源目录,聘请专业化数据公司,归集、梳理市直部门信息资源,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构建全市标准化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目录体系,建立政府机关、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之间的层级管理,形成辽阳市政府的信息资源台账。
(二)建立覆盖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立信息资源前置交换子系统,实现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异构数据的标准化转换、自动化发布、前置共享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为跨部门的常态化数据交换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服务。2、建立安全的信息资源交换传输子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在各部门间的安全传输。3、建立信息资源交换管理子系统,对接入单位的数据、部门间的数据供需关系进行管理。(三)建设信息资源服务系统。专门从事公共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储、开发利用工作为主,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对政府即将实施的目标规划、方针政策等进行可行性调研论证,并反馈公众意见,也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进行咨询和专题论证。(四)建立面向平台子系统的智能化运行保障体系。通过建设运维、运行环境监测、数据库运维、远程监控等子系统,实现智能化平台运行管理,为平台运行监管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五)建立面向数据和业务全流程的安全审计体系。主要建设审计日志系统,通过采集公共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平台等平台的系统日志,实现日志分类、查询、统计功能,提供第三方鉴证服务。主要目标是全面监控平台运行时的所有操作行为,保证操作是安全的、行为是授权的。(六)建立符合辽阳市实际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体系。以国家和省标准为基础,建立符合辽阳市实际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技术标准及制度规范,为公共信息资源的无障碍跨部门共享和跨主题应用提供规则保障。(七)建立覆盖全市的政务信息交换安全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平台运行安全性保证系统、病毒防御系统、支撑环境安全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系统等。(八)建立面向市直部门的政务信息集成应用门户。主要目的是统一服务入口、单点登录,整合应用系统,统一待办、待阅、公告通知、日程安排、通信录和即时通讯服务,实现信息一体化建设。(九)建立辽阳市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质量管理体系,对接入平台的信息资源进行数据质量监控,问题数据形成数据质量工单,推送给责任部门修正,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十)基础数据库与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升级。基于辽阳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商事主题等四大基础数据库,解决目前存在的建设不完善、互通效率不高、数据标准不规范、参与部门较少、专题应用不多等问题,在目前已建成的数据库平台基础上,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与平台进行业务对接,强化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满足政府办公和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政府逐年偿还。7.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终检(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8.质量标准:合格。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持有效证件、资料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每天08:30-16:00。2.报名地点: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街90-15号)。3.报名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4)组织机构代码副本;(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四、招标文件售价、发售时间及地点1.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2.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每天08:30-16:00。3.发售地点: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街90-15号)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8日14:00。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塔区南郊街60号四楼,新华路与南郊街交汇处)。七、投标保证金:20万元(电汇)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街90-15号联系人:原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联系人:张丽丽联系电话:****-*******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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