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儿童住院陪护服务招标公告

儿童福利院儿童住院陪护服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儿童住院陪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对具备相关服务资格的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住院陪护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所住各医院;
3.项目预算:另行约定
4.服务周期:自购买服务起12个月;
5.采购内容:通过比选,选定1家服务机构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患病住院儿童进行陪护及关爱服务。
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服务机构具备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团队及专业能力;
(六)项目服务社工应遵守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相关服务规程及儿童隐私保护等相关要求。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
(三)报名材料:
1.报名人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服务机构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至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递交纸质文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斐
联系电话:153*****444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陪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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