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古陶镇9村合并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平遥县古陶镇9村合并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平遥县古陶镇人民政府拟启动《平遥县古陶镇9村合并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要求。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依据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古陶镇与中心城区特殊的区位条件,确定镇域范围内9个行政村合并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本项目编制期限为2021-2035年,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并同步完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成果须满足《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及相关规范要求。
二、规划成果要求
1、按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成果由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构成,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衔接一致。
2、严格按省市县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间节点,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关资质的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对报价人的其他具体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编制工作。
2、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报价应包含规划编制费用、测量费用、评审费用等,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报价人需在2024年10月12日18:00 前将报价文件及城乡规划资质等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qq.com(密码同步发送),或直接到古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纸质报价。
五、现场踏勘及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询价人允许,可对现状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六、其他
联系人:陈小锤
联系方式:0354-*******
联系地址:古陶镇人民政府
平遥县古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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