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洪梅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Y-FG-*********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包组A | 其他服务 | 医用气体采购 | 1项 | 人民币550,000.00元 |
1.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2.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中: ①供应商为生产类生产厂家,或分装类生产厂家的,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营业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有关证件,其中: ①供应商为生产类生产厂家,或分装类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营业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3)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输的三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4)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输的三方)的运输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且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5)供应商必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氧气、液氧。
(6)供应商所投的医用氧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通用名称:“氧”,不限规格品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s://www.dgzyzb.cn/,在“帮助中心”栏下载并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获取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洪梅医院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9号
联系方式:欧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联系方式:谭小姐 0769-********、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769-********、0769-********
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标签: 医用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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