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衡南县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南县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招[2016]1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就衡南县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南县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标段:南片小区道路(建设云峰路至滨江路)长300米,宽13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小区道路(鸿业路至清泉路)长400m,宽13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投资预算金额:一标段¥*******.00元,二标段:¥*******.00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6个月。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按高检会【2015】5号文办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衡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注 明:(项目名称)。
5.4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原件和复印件应一致):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拟任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近6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单;
(1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2)省外企业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省内企业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网页打印件);
(13)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具体按高检会[2015]5号文规定);
以上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均为二代身份证原件),(1)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到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住建局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建设局办公楼西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
9.招标人
衡南县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及传真:****-*******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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