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T-2025-1023

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DCZBHT-2025-1023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经营权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十八里河法庭食堂提供厨师团队服务;

5.2服务期限:一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要求进场的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5.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评审依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1202室(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3.方式:通过邮件方式(邮箱:hndczb02@163.com)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为一个PDF发送到邮箱,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1213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1213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杨永丽、王领弟

电 话:155*****1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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