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交易编号 KXZFJ2025-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刘兴荣 联系电话 139*****52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1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1 18: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2-12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2-12 18: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001 KXZFJ2025-01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决定在“陇南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县执法局城区广场吸烟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XZFJ2025-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内需求:

    采购钢构吸烟亭5个,单个规格为3m(长)*2m(宽)*2.8m(高),橘红色外观。骨架为80×80×2.0mm(镀锌)方管焊接,安装8mm钢化玻璃,背部正中留通风窗一个。PVC吊顶,地面为2mm防滑花纹铝板,内设塑木凳子3个,配吸烟柱2个。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保定市秀美园林环卫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大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万荣县恒瑞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者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环卫设备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供销资质。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2025年 2月11日08:30:00至2025年2月11日18:30:00。

    (通过登陆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竞价时间 :

    2025年2月12日08:30:00至2025年2月12日18:30:00。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兴荣

    联系电话:093*****765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60)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广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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