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0773-2541 GNSHHWGK0119/医院编号:CGZC2473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
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D的投标大资格能力
婴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立承担民事资能力的经立法拜他
织:
②在参加家活动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设有重大越法起籽标业务专用章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额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医疗器城注局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冈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
shanghai@chinatender ing..com.cn,邮件正文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
基本信息。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七、其他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委托,就上海交通大学医
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
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2)招标编号:0773-2541 GNSHHWGK0119/医院编号:CGZC24736
(3)敏高限价:人民币150.00万元
其中: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万元: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万元。
超过限价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数量:1套,含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和耳鼻喉综合诊
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
有限
交货期:中标人在合同生效的30天内,向采购人交付上述设备
交货地点(合同履约地点):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务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m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颜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1)标书发售时间:自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标书获取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度60室:
(3)标书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潜在投
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
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邮件正文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
基本信息。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
责众
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标书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有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才能参加投标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00:00~09:30: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酸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上午09:30:00
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人民币):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号:31001514800050010790
7、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25076573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素国际大厦606室
邮政编码:200086
联系人:张莹莹、曹恩豪
联系电话:021-66059798-105
传真号码:021-66059189
电子信箱:shanghai chinatendering..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1-250765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人:张莹莹、曹恩豪
电话:021-66059798-105
电子邮件: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草堂〔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
一(盖章)
出
招泰业务专用醇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