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聚晟招-2025-QJ-0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88 万元,招标人为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8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
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
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提供近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
清晰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
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
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
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请资格合格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注:
远程获取的申请人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QQ 邮箱:386546785@qq.com 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圆 8 栋 1 单元 29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圆 8 栋 1 单元 29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聚晟招-2025-QJ-001 号;
2.项目名称: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数字教室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8 万元;
5.最高限价:10.88 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60 日历天,包括设备就位、安装、调试、投入使用、维
保;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
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
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提供近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
清晰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
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
说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
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圆 8 栋 1 单元 2901 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请资格合格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注:远程
获取的申请人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QQ 邮箱:386546785@qq.com 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4.售价(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圆 8 栋 1 单元 29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2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圆 8 栋 1 单元 2901 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巧家县金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 址:昭通市巧家县
联 系 人:张品万
电 话:150123528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 8 栋一单元 2901 室
联 系 人: 曹阜龙
电 话: 18214289092
电子邮件: 3865467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