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外委建安公司招标公告
客车外委建安公司招标公告
客车外委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客车外委 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自筹 (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FW-GKZB-25-04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客车外委
2.3 招标项目概况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常白班、倒班班车、临时用车、生产应急用车的运输服务。
2.4 招标范围
承运方通勤车辆日常维修技术要求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ISO9001标准。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符合行业要求。
严格执行《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及国家相关规定,具备GPS安全监控管理平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合理安排通勤车辆的数量及车型,通勤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整。
储备生产应急及临时用车车辆。
(1)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运行路线(日常通勤、应急用车)如下:
① 西电小区——红华苑——新平加油站——双福铁路桥(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② 阅湖郡——滨湖——乐河国际——维多利亚——双福铁路桥(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③ 红华苑——香榭丽——双福铁路桥(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④ 阅湖郡——滨河——博睿特幼儿园——乐河国际——双福铁路桥(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⑤ 红华苑——香榭丽——维多利亚——运行一部(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10公里;
⑥ 关村等车棚——和平桥头——老二分厂,往返约10公里(金口河);
⑦ 阅湖郡——博睿特——红华苑北门——维多利亚——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⑧ 西电——棕树林——移动大厅——红华苑北门——总部——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运行路线(临时用车)如下:
① 峨眉——乐山(途径主要路线:乐峨路或s306线)往返约80公里;
②峨眉——金口河(途径主要路线:峨金路)往返约200公里。
(2) 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运行路线(日常通勤、应急用车)如下:
① 西电小区——景秀峨眉——峨眉丽景——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② 阅湖郡、滨湖——峨眉河畔--东湖半岛-乐河国际——总部——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5公里;
③ 红华苑——香榭丽——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④ 阳光里——香榭丽——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公里;
⑤ 维多利亚——御景天峰——化工区(途径主要路线:夹峨路)往返约202公里。
运行路线(临时用车)如下:
① 峨眉——乐山(途径主要路线:乐峨路或s306线)往返约80公里;
② 峨眉——金口河(途径主要路线:峨金路)往返约200公里。
2.5 项目地点
四川省峨眉山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7 质量标准
(1)承运方通勤车辆日常维修技术要求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2016idt,ISO9001:2015标准;
(2)严格执行《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及国家相关规定,具备GPS安全监控管理平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符合行业规定;
(4)班车安全状况良好,履行运输车辆的三检四查规定;
(5)班车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内无异味;
(6)班车运行正点率原则上100%。
2.8 其他要求
(1)车型的选用
① 中型中级以上,其中中高一级、大高一级车辆不低于70%;
② 班车安全状况良好,履行运输车辆的三检四查规定。
(2)通勤车辆运行服务要求
①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我公司日常通勤车辆需求和因生产需要非固定时间的临时和应急用车需求。
② 通勤车辆进入厂区服从我公司安保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
③ 为保障员工通勤安全,乙方不得提供老旧车辆。
车辆运行公里数应少于5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低于10年。
④ 为确保员工通勤乘车的安全和舒适,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车辆进行每日出车前的安全检查,车辆安全配套设施齐全完好,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
车辆空调(冷暖)均能正常使用,夏季温度超过26度时开启空调,冬季低于10度时开启空调。
⑤ 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座套每月最少清洗1次,枕套每周至少清洗1次。
(3)运输服务人员要求
① 年龄:26-58周岁;
② 驾驶员驾龄满5年及以上;
③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并经过岗位安全培训;
④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史;
⑤ 项目负责人从事车辆运输管理2年及以上。
2.9 合同签订
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合同采取分开签订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核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
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⑥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集采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
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招标人(集采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二维码如下: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2月10日15:00— 2025年2月17日9:00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以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月坛大厦北门马路对面胡同内50米),收件人: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4日9:3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
电子邮件: /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10*****701
电子邮件:songchen@mails.cneic.com.cn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宋女士
电话:010*****701
电子邮件:songchen@mails.cneic.com.cn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
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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