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9085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按照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会工作要求,为激励引导参加集采药品"三进"单位持续做好集采药品管理服务工作,让群众更加方便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根据《洛阳市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洛医保〔2024〕48号文件精神,特需采购宣传费用制作标识标牌及宣传海报,供货区域包含嵩县、栾川、伊川、宜阳、新安、汝阳、洛宁、涧西、西工、偃师、
瀍河、老城、孟津、伊滨、洛龙医疗保障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如为法定代表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ong*******@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4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5-01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二次) ******.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按照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会工作要求,为激励引导参加集采药品"三进"单位持续做好集采药品管理服务工作,让群众更加方便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根据《洛阳市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洛医保〔2024〕48号文件精神,特需采购宣传费用制作标识标牌及宣传海报,供货区域包含嵩县、栾川、伊川、宜阳、新安、汝阳、洛宁、涧西、西工、
偃师、瀍河、老城、孟津、伊滨、洛龙医疗保障局;
(详见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达到使用状态。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交货地点:洛阳市,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4室)
3.方式:
网上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法定代表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ong*******@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共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28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电子邮箱:dongho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2月1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 228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dong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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