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制氯站桩基工程专业分包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制氯站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负
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2EC-GC-GKZB-25-0001 。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制氯站桩基工程专业分包。
2.3 招标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
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31′45″- 120°33′20″,北纬 40°
20′5″-40°21′32″。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 5km、距兴城市约 32km、距葫芦岛市约 46km、
沈阳市约 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 146km,西距绥中县城约 18km,距东辛庄镇约 9km,距
刘台子乡约 5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 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 103km。
2.4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所涉及的一切工作,以及为保
证施工质量、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满足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1)桩基施工作业范围内的配合定位放线、挖运桩基工程土石方及土石方清理
堆放至孔桩 5km 以外、钻孔灌注桩施工、机械进出场、机械安拆、泥浆池砌筑、泥浆外运、
临时设施、临时护栏、材料二次搬运、赶工增加费、场内排水、施工降噪防尘、临时道路维
护、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交工资料、场外各类关系协调等工作;(2)地平面
孔口的钢护筒由专业分包人(乙方)提供,如遇到卵石、流砂,专业分包人(乙方)需提供
钢护筒,孔内自然造浆不满足要求时,专业分包人(乙方)需提供黏土粉、烧碱、木质素等
材料,改善泥浆的性能。(3)专业分包人(乙方)应考虑工地周边环境,交通道路,上下班
交通、住宿情况,扰民及民扰,与周边住户及单位、政府部门的协调,专业分包人(乙方)
车辆外出行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场内业主单位的要求,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
路费和税款等由乙方承担 。(4)因设计变更、业主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原因造成某项工
作工程量、工艺、施工方法等发生的变化,其中变化的项目也属于承包人(甲方)与专业分
包人(乙方)签订合同范围以内的工作。
2.5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暂定),具体以甲方通
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以及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制氯站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专
业分包工程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
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
少 1 项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
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②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 类)。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
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 2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
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
同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
情况,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18 时起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
同)。
提示: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影响投标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
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
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
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
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 4.2.2 要求获取截图)
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
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
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
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
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
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
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 17:00 统一审核招
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将在文件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登记”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登记、购买招
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提示: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
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 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 229 号
联 系 人:李靖
联 系 电 话:156689816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赵悦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赵悦
电话:15811269933
电子邮件:7858253@qq.com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
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