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纯水器、CO测定仪招标公告

超纯水器、CO测定仪招标公告

编号:CZ-*******-X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巢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购置超纯水器和CO测定仪各一台,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规格要求如下表所示,请报出单价。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本询价函,自行选择是否作出响应,贵单位报价函一经我中心接收,即不可撤回;贵单位报价函一旦被确认,该报价即为合同价,并按照报价函的承诺履行,否则将按有关法规接受处罚。
  一、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超纯水器(一台)CO测定仪(一台)用途直接用于城市自来水制成普通实验分析用超纯水和纯水,一机两用。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参考品牌杭州永洁达、成都优普等GasProbe-IAQ、英国凯恩等必须满足的关键技术参数1.类型:二级反渗透超低有机物型。2.微电脑程序控制,全自动制水。3.具有自动提示更换预滤芯、RO反渗透膜、超纯化柱、紫外线灯和故障自动报警功能的用户界面。4.具有中文??操作原因,并提示相应解决办法。5.系统具有自动/手动进行反渗透清洗/超纯水系统管路消毒和再循环功能,保证产水水质,停用期间无需日常维护。6.具有独特的强化预处理装置产水量:纯水≥20升/小时。7.双流路水质检测功能,可同时检测纯水电导率和超纯水电阻率。8.配套纯水贮罐、选用进口反渗透膜组装。9.超纯水水质:电阻率:≥18.2MΩ/cm、TOC:≤1ppb(二级超低有机物型)、热源含量:≤0.02Eu/ml、微颗粒(>0.22um):1/ml、微生物含量:1cfu/ml、纯水水质:电导率<5us/cm.1.仪器、传感器、电池和数据记录开机自检,低电量报警,可任意设置报警值,电源为充电锂电池,运行16小时(充电器)。2.检测范围:0~500ppm。3.精度:≤±3%。4.检测器为电化学传感器。5.相对湿度:0~95%非冷凝。6.工作温度:-20℃~50℃。
  贵单位应确保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贵单位若愿意参加此项目竞争,应就以上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可报上述一项或多项,也可报其它替代产品),所有税费及运输、装卸、安装、保修等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
  2.报价函中应有产品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质量保证、使用方法、服务承诺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按要求密封);
  3.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函的同时提交产品的照片、图册和详细说明;
  4.供应商应将报价函于2007年1月30日16时前快递传真或送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原物资大厦四楼);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若对本询价函有疑问,应于2007年1月29日9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本中心将于2007年1月296日16时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2.报价函中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3.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报价函应按附件“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供应商报价函”的格式填报、签字和盖章。如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报价,询价小组将视同无效报价予以作废。
  四、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500元的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保证金。请汇至如下帐号:
  户名:巢湖市会计核算中心(采购保证金);
  开户银行:巢湖市工行卧牛分理处;
  账号:131*****293********
  2、报价供应商应提交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原件,以证明保证金已经汇出。在评审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
  3、如果发生下面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拒绝根据约定条件签订合同;
  (2)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材料、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报价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4、投标保证金的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根据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五、成交因素:
  本次询价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决定成交供应商:
  1. 价格(低价优先,报价超过买方预算的无效,本次采购总金额为4.35万元,其中:一包超纯水器3.00万元;二包CO测定仪1.35万元);
  2. 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企业信誉、售后服务能力、交货期、公司规模业绩等;
  3. 报价函的制作质量,即是否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函的要求填报报价文件。
  六、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交纳本次询价采购的标书工本费(含评审费)200元。
  七、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成交后七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询价采购函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一式叁份,必须经买方、卖方签字盖章、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各保留壹份,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留壹份。
  八、质量验收:
  1、货物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所交的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货物质量必须与投标许诺、合同要求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95%,余款5%在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联系方式
  代理人: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原物资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238000
  联系人:苏小姐 宋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07年1月22日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供应商报价函
  致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中心编号为CZ-*******-X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本次报价(单价)为(大写) 。
  一、 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同意将贵中心货物询价采购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帐号,供退还保证金:
  户名: 开户行:
  帐号(请填完整):
  二、 货物报价表(格式)
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厂家名称数量单 价(大写)交货期备注1超纯水器12CO测定仪1
  三、详细配置、技术参数:
  四、售后服务条款(详细)
  五、资格证明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
  六、提供的产品图片及技术资料
  七、附供应商相关业绩:
  报价人:(公司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2007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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