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竞选管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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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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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竞选管理人公告 (2025)鄂05破1、2号 债务人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劲森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经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摇号的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情况: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成立,在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电光源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公司目前的资产有:工业用地一块,房屋24栋,机械设备及苗木,评估价为6572.50万元。 宜昌劲森电器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成立,在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公司目前无财产。 (二)资产负债情况。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现涉及79件执行案件,未执行标的*********.31元。 宜昌劲森电器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现涉及5件执行案件,未执行标的********.58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以上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和从业的专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不得违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予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申报书内容向对应的证件、资料。逾期不予接受。 (二)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2.自愿接受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书。 四、选任方式 竞争+摇号的方式。本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确定前3名,然后在前3名中随机摇号选出管理人。 五、申报时间。 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线下提交报名材料,申报期限截止至2025年2月14日下午17时。 六、申报地点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6号窗口。 联系人:韩璐 联系方式:0717-******* 2025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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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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