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项目 地点 | 合同履行 期限 | 备注 |
1 | 负责承担单项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维修,包含房屋、道路、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土建、水电、电气、暖气等维修改造。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 | 青岛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说明 |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选取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下浮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近3年企业与项目经理未被军队各级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名单,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月1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承诺书;近3年企业与项目经理未被军队各级单位列入禁止投标名单,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上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办公电话:0532-********
移动电话:176*****640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