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荫大道停车场招标公告
福荫大道停车场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荫大道停车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公墓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福荫大道停车场工程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主要工程内容为车道分隔带挖填土方、混凝土垫层及环保砖分割线铺装工程。工程总造价约49.53万元,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车道分隔带挖填土方、混凝土垫层及环保砖分割线铺装工程,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中介预算相关资料为准。中介预算若有漏项,投标单位必须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投标单位负责,设计图纸如存在问题,在投标单位提出后由设计单位补图并由中介公司调整中介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需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外省注册建造师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
3.3 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已经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诚信档案登记,且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 年 1月2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凭本工程招标信息公告规定的资料到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二期15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报名。
4.2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转账;(开户银行:中山市工商银行宏基路支行;帐 号:****************901;收款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定标后七日内凭投标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受理。联系人:谭工,139*****745。5. 报名所需资料5.1 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5.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5.3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5.4 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5.5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上述资料及建造师身份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5.6 由招标代理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 年 1月3日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二期15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参加发标,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介预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二期15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山市公墓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区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2座15楼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3
联系人:黄先生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 电 话: 139*****745
传 真:0760- 传 真:07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qq.com
2016年12月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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