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艺文化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石艺文化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缙云县石材加工区搬迁指挥部的建设项目缙云县石艺文化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缙发改投资【2014】179号,资金来源为省、县财政补助。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咨询分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缙云县石艺文化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期)位于缙云县石艺文化产业园。主要内容为道路、截水沟交通设施等。工程概算约26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为缙云县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名录库);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16 年12月21日起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yztb.com和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缙云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联系人:柯先生 刘小姐 电话:****-*******
缙云县石材加工区搬迁指挥部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咨询分公司
2016年 12月21日
标签: 道路工程 文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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