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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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2-11

项目概况

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
项目名称: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服务需求,详情如下:

一、服务内容:(1)本项目涉及桥梁 32 座,其中危桥改造18 座,新改建桥梁 14 座,要求分开打包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后附桥梁明细表)。

(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 (辽水河湖【2023】241 号)文件中处置要求第二项(198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 1 日建设 的桥梁)要求编制。如下:对 1988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后建设的跨河桥梁,作为存量问题,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1.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填写《备案登记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予以备案,有关要求按照审查意见执行。 2.非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依据文件、涉河部分建设方案及竣工验收资料、简化版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规范整改。其中,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桥梁,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拆除,改建或拆除前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防洪安全;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予以备案,涉及整改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相关要求,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完成前应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和应急度汛预案,做好防汛工作。

二、服务要求:参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辽水河湖【2023】241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简化版)。

(一)、编制要求

概述

1.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所在河流、建设时间,管理单位等。

2.评价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二)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总体布置、建设规模、结构型式,如桥梁长度,孔数 x 跨度, 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上部结构形式,梁底高程,桥面宽度,桥面排水结构;下部结构 情况,盖梁结构尺寸,桥墩尺寸,桩基础结构尺寸、埋深;引道宽度、高程,与堤防交叉或连接方式。

(2)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标准及相应的水位、流量等参数。

2.河道基本情况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现状河道防洪标准、规划防洪标准及相应流量、水位;主河槽宽度,有堤段堤防情况、堤间距等。

(三)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1.计算工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道现状防洪标准对应工况;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标准对应工况等。

2.计算内容

(1)水文分析计算

主要包括不同频率下相应防洪标准的水位、流量。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河段已有水文分析计算成果的,可分析采用。

(2)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

主要包括:阻水比、壅水高度、壅水范围。应针对各计算工况,分析流态变化和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3)堤防及岸坡稳定分析计算

对桥墩占压堤身或护堤地的,应进行堤防稳定计算,主要包括抗滑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计算等。

(四)防洪综合评价

1.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2.根据各计算工况壅水高度、 回水长度及阻水比,分析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3.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根据堤防和岸坡稳定分

析计算结果,评价建设项目对堤防、上下游岸坡稳定的影响。

4.根据所在河段水利工程任务和管理要求,评价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

(五)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建设项目对影响分析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可依据“等效替代 ”原则,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根据采取的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六)结论与建议

1.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结论。

(2)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结论。

(3)建设项目对堤防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结论。

(4)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结论。

2.对建设项目影响进行总体评价。

3.总结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

4.根据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其它要求:1.报告中应有下列图纸:平面布置图,桥梁建设方案有关图纸,工程与堤防连接相关图纸,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的相关图纸等。2.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履约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01包
序号 所属乡镇 路线名称 桥梁名称 桥梁 中心桩号 桥梁全长 桥梁全宽 建设性质
合计 398.98
1 黄旗寨 谢断线 谢家沟桥 3.05 25 8 拆除重建
2 金沟子 老老线 三道沟2号桥 9.098 11.39 7 拆除重建
3 庆云 项古线 项古2号桥 2.22 12.72 7 拆除重建
4 庆云 关南线 关公台1#桥 0.022 11.2 7 拆除重建
5 莲花 山河线 东北村桥 2.345 11.4 8 拆除重建
6 金沟子 金二线 刘家屯桥 0.78 35 8.5 拆除重建
7 马家寨 陈土线 陈屯桥 0.7 21.4 8 拆除重建
8 靠山 陈土线 北甸子桥 6.02 12.7 7 拆除重建
9 靠山 靠孟线 于屯桥 4.753 31 7 拆除重建
10 靠山 靠孟线 盛屯中桥 6.393 27.8 7 拆除重建
11 中固 靠孟线 石旺沟南桥 19.99 10.5 7 拆除重建
12 黄旗寨 黄红线 横道桥 3.532 23 8.5 拆除重建
13 老城街道 黄东线 丰收桥 0.3 14 7 拆除重建
14 莲花 东糖线 王家店桥 1.848 10 7 拆除重建
15 八棵树 八湾线 湾龙沟桥 1.61 53.1 7 拆除重建
16 上肥 挠罗线 挠贝桥 0.1 23 7 拆除重建
17 靠山 郭池线 河西桥 0.01 13.6 7 拆除重建
18 八棵树 荒环线 西河桥 0.037 52.17 7 拆除重建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开原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跨河桥梁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服务需求,详情如下:

一、服务内容:(1)本项目涉及桥梁 32 座,其中危桥改造18 座,新改建桥梁 14 座,要求分开打包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后附桥梁明细表)。

(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 (辽水河湖【2023】241 号)文件中处置要求第二项(198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 1 日建设 的桥梁)要求编制。如下:对 1988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后建设的跨河桥梁,作为存量问题,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1.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填写《备案登记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予以备案,有关要求按照审查意见执行。 2.非全线跨越桥梁,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依据文件、涉河部分建设方案及竣工验收资料、简化版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规范整改。其中,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桥梁,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拆除,改建或拆除前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防洪安全;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予以备案,涉及整改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相关要求,由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改完成前应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和应急度汛预案,做好防汛工作。

二、服务要求:参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桥梁的处置意见》(辽水河湖【2023】241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简化版)。

(一)、编制要求

概述

1.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所在河流、建设时间,管理单位等。

2.评价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二)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总体布置、建设规模、结构型式,如桥梁长度,孔数 x 跨度, 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上部结构形式,梁底高程,桥面宽度,桥面排水结构;下部结构 情况,盖梁结构尺寸,桥墩尺寸,桩基础结构尺寸、埋深;引道宽度、高程,与堤防交叉或连接方式。

(2)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标准及相应的水位、流量等参数。

2.河道基本情况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现状河道防洪标准、规划防洪标准及相应流量、水位;主河槽宽度,有堤段堤防情况、堤间距等。

(三)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1.计算工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道现状防洪标准对应工况;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标准对应工况等。

2.计算内容

(1)水文分析计算

主要包括不同频率下相应防洪标准的水位、流量。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河段已有水文分析计算成果的,可分析采用。

(2)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

主要包括:阻水比、壅水高度、壅水范围。应针对各计算工况,分析流态变化和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3)堤防及岸坡稳定分析计算

对桥墩占压堤身或护堤地的,应进行堤防稳定计算,主要包括抗滑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计算等。

(四)防洪综合评价

1.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2.根据各计算工况壅水高度、 回水长度及阻水比,分析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3.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根据堤防和岸坡稳定分

析计算结果,评价建设项目对堤防、上下游岸坡稳定的影响。

4.根据所在河段水利工程任务和管理要求,评价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

(五)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建设项目对影响分析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可依据“等效替代 ”原则,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根据采取的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六)结论与建议

1.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结论。

(2)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结论。

(3)建设项目对堤防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结论。

(4)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结论。

2.对建设项目影响进行总体评价。

3.总结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

4.根据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其它要求:1.报告中应有下列图纸:平面布置图,桥梁建设方案有关图纸,工程与堤防连接相关图纸,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的相关图纸等。2.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履约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02包
序号 项目所在地乡镇 路线名称 工程项目 工 程 区 间 桩 号 工程量 宽度 (米)
单位 数量 (/座)
合计: 桥梁工程 延米 575.1 14
1 李家台镇 五廖线 桥梁工程 五廖桥:166.03 延米 106 1 8
2 八宝镇 马样线 桥梁工程 四社2号桥:3.10 延米 24 1 8
3 莲花镇 青张线 桥梁工程 张家湾桥0.38 延米 40.38 1 7
4 马家寨镇 金金线 桥梁工程 金金桥0.15 延米 86 1 8
5 下肥镇 闻东线 桥梁工程 南沟桥1.52 延米 11.98 1 7
6 下肥镇 西岔线 桥梁工程 西沟桥0.02 延米 9.1 1 7
7 靠山镇 达枪线 桥梁工程 达枪桥2.147 延米 51.98 1 7
8 八棵树镇 下环线 桥梁工程 下环桥1.53 延米 15.03 1 7
9 八棵树镇 王宫线 桥梁工程 王宫桥0.22 延米 19.42 1 7
10 八棵树镇 官叶线 桥梁工程 王家堡桥20.439 延米 11.08 1 7
11 林丰乡 林一线 桥梁工程 林一桥0.54 延米 15.16 1 7
12 林丰乡 林三线 桥梁工程 林三桥0.011 延米 18.97 1 7
13 林丰乡 尖林线 桥梁工程 尖林大桥3.45 延米 106 1 8
14 松山镇 冰三线 桥梁工程 上冰峪桥0.030 延米 60 1 7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交付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条资质 (1)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括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原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
联系方式:许先生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影响评价 编制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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