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尖塔镇第一中心小学生物燃料二次招标公告
南尖塔镇第一中心小学生物燃料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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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尖塔镇第一中心小学生物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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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小学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校长 139*****0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龙153*****666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生物质木屑燃料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生物质燃料监测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生物质燃料监测报告。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U盘,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7号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2-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1-03 时刻说明:2016年12月27日- 2017年1月3日 8:30-11:30 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首批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17-01-10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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