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销设备检测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营销设备检测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营销设备检测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090*****01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营销设备检测服务专项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溯源性要求,公司计量标准器应当定点定期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主要配套设备应当经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2024、2025年深圳供电局各有95台、142台电表现场校验仪需要进行周期检定。
2.2采购范围:标的1:2024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标的2:2025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采购电表现场校验仪周期检定单位
预计采购金额:12.84万元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交付项:电表现场校验仪检定合格证。
2.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2024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 2024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 / | / | 否 | / | / |
2 | 2025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 2025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 / | / | 否 | / | /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 / CSG-SZPS*******-2024)《附录D: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要求:“三、单一来源采购 (一)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第二次仍然失败,且两次招标只有唯一相同的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4.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5.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并进行招标的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7.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由其他单位建设将影响施工进度、质量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8.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9.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10.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11.采购特定产品作为教学、研究对象的;12.符合直接采购条件的。”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电表现场校验仪检定,根据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计量标准溯源性要求,公司计量标准器应当定点定期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是深圳市唯一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测仪器的检定和溯源工作必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完成,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同时,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深圳本地机构,长期为深圳及周边地区提供计量检定服务,熟悉电力行业计量需求,能够减少运输成本及时间成本,避免运输带来的设备损坏。因此,本次营销设备检测服务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符合《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范围。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联系人 | 供应商联系方式 |
1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计量检定、校准和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是社会公益型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是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想华南、港澳地区开展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的计量机构。深圳地区计量标准溯源检定均由该机构开展。 | 2024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2024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2025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2025年深圳供电局营销设备检测费] | 陈浩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5年02月06日 至2025年02月11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zgyljd@sz.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况工
电 话:**********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2月6日
标签: 营销设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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