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盱眙县大明宫酒厂房屋拆除工程招标须知
一、招标人:盱眙县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原大明宫酒厂房屋拆除工程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盱眙县金源南路118号
2、工程数量:办公楼、厂房、酒库、酒槽等用房共35栋,厂内机械设备、铁器,房屋为砖木或砖混结构,最高四层,建筑面积共约18000平方米。(不包括原酒和成品酒及水厂内机械设备)
3、拆除要求:(1)中标人按照中标价付款给招标人。(2)机械拆除。(3)清理并自行处置拆除后的所有材料(4)清运所有场内的垃圾,按时交付场地。(5)中标人自行负责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无事故。
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须知:
1、资质要求: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拆除资质的法人单位。
2、携带资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盱眙县招投标中心准入证、企业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有关费用:资料费人民币300 元(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现金交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未中标的全额退还,中标的工程完成后凭招标人出具的证明退款,自动放弃中标的全额没收。安全及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于开标前交到招投标中心,未中标的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按合同退还。
4、报名时间:2007年1月24日17:00前
5、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六、投标须知:
1、招标人设投标起点价和保底价,投标报价达不到保底价不成交,中标人未确定前保底价不公开。
2、招标人设投标起点价为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
3、投标人自行勘察标的物,自主报价。
4、投标报价:(1)投标采用现场无声书面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0元或20000元的整倍数;(2)报价最多进行八轮即报价终止,每一轮只公开其中最高报价,最后公开各家的最高报价。第一轮以人民币 30 万元为最低基数进行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报价中最高数为最低基数进行报价,依此类推;(3)如报价少于八轮时所有投标人都不再提高投标报价,则报价终止。(4)如果某投标人从某一轮起不予加价,则须在此及以后的每一轮均予放弃,并填写书面放弃报告。
5、投标时间:2007年1月25日 10:00。
6、投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七、开标时间:2007年1月25日10:00 ,地点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八、评标办法:投标报价终止时投标报价最高并达到保底价的投标人中标。如最高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者,则采取现场由投标人自己抽签的办法确定其中一家中标。如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未达到底价,则宣布流标。
九、付款办法:中标人中标后7天内按中标价一次性付款给招标人。
十、联系电话:****-********278878
招标人:盱眙县大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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