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主体的公告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财农规〔2024〕4 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1个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建荆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指导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项目申报等服务。
????一、遴选对象需具备硬件设备设施
????1.具备一定规模的法人代表资格,诚信经营,无征信违约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荆州区城区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固定办公场所(所选地点需经甲方同意),服务中心必须包括: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甲方规定的标识招牌、办公室、接待室等;
????3.承建主体必须承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最短能够连续运营3年,2个相关专业的固定工作人员。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搭建服务对接平台。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的新型经营主体数据库(含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
????2.负责指导荆州区区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分配,制定各项制度上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登记管理,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
????3.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根据上级遴选的财务管理软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代理记账。
????4.为荆州区家庭农场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协助荆州区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提升家庭农场示范场日常管理水平。
????5.咨询培训、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间交流平台,创新培训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辅导培训服务;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组织带头人参加培训。
????6.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组织机制;引导以家庭农场示范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
????7.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异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注销指导、报送工商年报等服务。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须交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各一份盖单位公章、征信无违约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备项目实施的硬件配置、人员安排等材料前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荆州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一楼
????4.联系人:陈冯 联系电话:0716-*******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报名,超过两家的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质、硬件条件、人员配置、能提供服务中心长期经营条件等情况,由荆州区农经中心组建专班,遴选确定承建单位。
标签: 承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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