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内河转运码头散货卸船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吕四港内河转运码头散货卸船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启东市吕四港内河转运码头散货卸船设备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70吨级油电双动力履带式液压抓料机

1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

电动滑移装载机

1

(二)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1.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3000元。

2.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三)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质保要求:

整机免费质保期两年(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设备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设备投标承诺质保年限高于原厂质保的,按投标承诺质保期为准)。

1.在质量保证期内,期间设备非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或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相关问题,成交供应商都应及时到现场处理或是指导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设备上的所有材料和附件负责,不管是抓料机制造厂生产的还是外购件。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人为损坏的除外)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设备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代用设备。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设备进行修理、改装工作而引起的调试时间不应包括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4.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出具维保建议或设备检查报告书。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苏、锡、通地区有售后服务站(点),常用零配件能在3日内到货。

2.在质保期与非质保期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处理。

3.成交供应商提供一次免费首保,包含首保期间产生的所有除油品以外的材料及人工。

(六)技术培训:

1.成交供应商应在供货期内对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司机和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

2.成交供应商应在交货后3个月内免费提供4人次赴培训基地的维修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差旅费及食宿费),应在开始培训前1-2周向采购人提交培训计划、教材及讲授人员名单。培训计划需经采购人认可,内容应与所提供设备一致,教授人员应具备多年的培训及维修经验。培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1设备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

2.2设备的维护和操作;

2.3设备的修理。

2.4专业电控系统集成商现场及厂家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差旅费及食宿费)。

(七)随机工具及备品备件:

1.成交供应商应随设备为每台车提供一套随机备件和工具。备件及工具名称、数量等填入附表中。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正常运营所需的随车备品、配件,且备品备件须为原厂提供,其价格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3.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备品、配件清单及其价格,以供招标人在质保期后选购,其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同时应提供可以取得这些备品、配件的渠道,交货时间和方式,还应提供地方代理和指定分销商及维修点的详细地址、名称等资料。如招标人在质保期后向成交供应商购买备品备件,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其价格不高于投标时的报价。

4.所有随机附件和工具应有防锈或其他防护措施。

(八)检验、验收: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承诺、软、硬件清单及技术资料等、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出厂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双方确认的试验方法和调试大纲均为验收依据。如发生冲突,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合同谈判无澄清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2.到货验收、签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制造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签署到货签收文件(在签署到货签收文件前该货物仍属成交供应商资产,由成交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只提供存放地点)。进口货物,其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在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及进口报关单(注:须与投标文件中标明的原产国家相符)。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试验方法和调试大纲,项目验收表等。按控制要求,符合技术规格、电气设计和图样要求编制验收大纲。

4.若采购人对系统验收有异议,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系统进行更换或修改,然后再次提交采购人验收,采购人须在成交供应商交付更改后的设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5.最终验收:现场调试和试车运转正常并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调试和试车记录,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以及合同载明的附件、随机工具和备品配件。完成以上事项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则该设备即视为验收完成。

(九)竣工图和最终技术资料

1.在设备交货时应随机提供下列竣工图:

1.1抓料机总装示意图;

1.2液压系统原理图和布置图;

1.3电气系统布置图、原理图和接线图;

2.应随机提供下述最终技术资料:

2.1整车合格证;

2.2操作手册;

2.3维修手册;

2.4柴油机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和合格证书;

2.5整机零件手册、发动机配件手册;

2.6所有的图纸和资料应与提供的70吨级油电双动力履带式液压抓料机实际型号一致。

3.提交所有的图纸及资料应用中文,同时提供电子版技术资料。

三、预算金额:300万元。

四、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于2025年02月14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送或寄的地址为: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联系人:胡文华,联系电话:134*****623,电子邮箱地址为:*********@qq.com。

2.报价费用说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货物清单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委托采购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制造、配件、充电设备(若有)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缷、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支持与培训、咨询、售后服务与维保、维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清单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人招标市场的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1日

附件1:

启东市吕四港内河转运码头散货卸船设备采购项目

市场询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mm)

品牌、型号

(如有)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小计(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技术规格书.docx

启东市吕四港内河转运码头散货卸船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河 转运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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