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开区2025年高价值专利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连云港经开区2025年高价值专利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云港经开区2025年高价值专利技术服务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连云港市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16: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一室 | ||
预算金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召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8-******** |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2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召化 |
项目概况 连云港经开区2025年高价值专利技术服务 JSZC-******-JZCG-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05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03
项目名称:连云港经开区2025年高价值专利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00.******万元(采购包1:100.******万元;采购包2:100.******万元;采购包3: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采购包三均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每件最高限价为*****元,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拟招供应商为连云港经开区企业提供高价值发明专利申报技术服务,共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不少于255件。根据工作量计算,本项目分为三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需供应商完成授权高价值发明专利不少于85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三个分包均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三个分包均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三个分包均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专利局备案的专利代理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2.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全流程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格式自拟)。 3.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采购包2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专利局备案的专利代理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2.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全流程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格式自拟)。 3.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采购包3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专利局备案的专利代理资质(资质证书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2.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全流程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函格式自拟)。 3.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3-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高价值专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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