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支付平台国内支付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统一支付平台国内支付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ListOfItems":"

项目预算 :1815万元/年

项目名称:【统一支付平台国内支付服务采购】

项目内容:【支付服务】,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用途

业务描述

备注

1

网银支付服务

用于官网/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各银行网银入口,可以接受银行用户使用网银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能对接国内主要银行网银支付。支付接口介绍:包含支付场景及支持的银行、卡种、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等。

★2、支付手续费率: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如费率不同,可分开填报。费率计算:个人账户与单位账户比例按30%:70%计算。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8%。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2

快捷支付/电话支付服务

用于官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含绑卡、无卡、扫码)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入口,可以接受持卡人绑定国内银行卡或直接输入卡号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能对接国内主要银行的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接口介绍:包含支付场景及支持的银行或卡种等。

★2、支付手续费率: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如费率不同,可分开填报。费率计算:储蓄卡与信用卡的比例按30%:70%计算。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45%。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3

账户/会员支付服务

用于官网/团体网/B2B网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入口,可以接受用户使用投标人的账户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对接商户支付接口,实现款项转移。支付接口介绍:符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2、费率计算:单一费率。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5%。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4

旗舰店代扣服务

用于旗舰店

招标人与OTA在投标人各自开立商户号,出票时OTA实时将款项从其商户号转到招标人的商户号,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对接商户支付接口,实现款项转移。支付接口介绍:符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2、费率计算:单一费率。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0%。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重要提示:

1. 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tenderContent":"一、项目概况

要求支付投标人能对接采购人统一支付平台或航信B2B支付平台,协助招标人电商平台的用户顺利完成支付并购买航空旅行产品,主要是机票及航空旅行衍生产品如逾重行李收费、预选座位收费、机+X产品(如机票、酒店、保险等)。

二、项目需求描述1、支付产品(1)合同包1:网银支付

项目预算:266万元/年

应用场景:官网/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

标段(包)名称:【网银支付服务】,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用途

业务描述

备注

1

网银支付服务

用于官网/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各银行网银入口,可以接受银行用户使用网银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能对接国内主要银行网银支付。支付接口介绍:包含支付场景及支持的银行、卡种、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等。

★2、支付手续费率: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如费率不同,可分开填报。费率计算:个人账户与单位账户比例按30%:70%计算。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8%。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该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为*****元。

4.中标候选人数量说明: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3,合同包流标; 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3,中标人数量为2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0;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4,中标人数量为3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1。

(2)快捷支付/电话支付服务(含绑卡、无卡、扫码)

项目预算:310万元/年

应用场景:官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

标段(包)名称:【快捷支付/电话支付服务】,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用途

业务描述

备注

2

快捷支付/电话支付服务

用于官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团体网/B2B网/电话客服(含绑卡、无卡、扫码)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入口,可以接受持卡人绑定国内银行卡或直接输入卡号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能对接国内主要银行的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接口介绍:包含支付场景及支持的银行或卡种等。

★2、支付手续费率: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如费率不同,可分开填报。费率计算:储蓄卡与信用卡的比例按30%:70%计算。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45%。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该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为*****元。

4.中标候选人数量说明: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3,合同包流标;4≥ 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3,中标人数量为n-1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0;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4,中标人数量为4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1。

(3)账户/会员支付服务

项目预算:527万元/年

应用场景:官网/团体网/B2B网

标段(包)名称:【账户/会员支付服务】,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用途

业务描述

备注

3

账户/会员支付服务

官网/团体网/B2B网

投标人在招标人的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收银台上提供入口,可以接受用户使用投标人的账户完成支付,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对接商户支付接口,实现款项转移。支付接口介绍:符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2、费率计算:单一费率。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5%。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该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为*****元。

4.中标候选人数量说明: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3,合同包流标; 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3,中标人数量为2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0;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4,中标人数量为3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1。

(4)旗舰店代扣服务

项目预算:712万元/年

应用场景:旗舰店

标段(包)名称:【旗舰店代扣服务】,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用途

业务描述

备注

4

旗舰店代扣服务

用于旗舰店

招标人与OTA在投标人各自开立商户号,出票时OTA实时将款项从其商户号转到招标人的商户号,投标人确保款项安全及时支付给招标人。

★1、接口要求:对接商户支付接口,实现款项转移。支付接口介绍:符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2、费率计算:单一费率。

★3、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0.10%。

★4、投标人同意全额承担拒付风险。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该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每家为*****元。

4.中标候选人数量说明: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3,合同包流标;4≥ 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 3,中标人数量为n-1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0;实质响应投标人数量(n)>4,中标人数量为4个,备选中标人数量为1。

三、主要服务要求

投标人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将技术接口资料提供给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接口插件,公钥,控台地址,操作员号和初始密码,商户号,操作手册),协助招标人安装服务接口以及具体服务和产品,并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及相关资料。

(2)因系统升级、维护、检修等需要暂时中止向招标人提供电子支付服务,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并预告恢复日期。

(3)投标人支付平台系统所能支持的卡种,在招标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开通条件时,应立即为招标人开通。

(4)为招标人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受理并处理涉及投标人支付平台系统运行和资金结算的咨询、投诉以及各类纠纷和异常交易。

(5)提供退款和对账服务,退款请求由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退款服务不收取技术服务手续费,且已收取的该笔退款所涉的技术服务手续费,投标人应予退还。

(6)为招标人提供资金结算,为招标人提供查询下载平台,供招标人查询下载交易发生之日起两年内的相关对账、交易明细流水和划账通知文件。

(7)因以下情况投标人没有成功完成招标人发出的电子支付指令,投标人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立即向招标人发出反馈:(a)投标人接收到的支付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情形;(b)招标人客户的银行卡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c)招标人客户银行卡状态不正常,致使无法完成支付;(d)其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投标人的事由致使投标人不能正确执行招标人支付指令。

(8)双方合作期间,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支付服务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招标人使用电子支付服务并造成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损失。若因非投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信、电力等原因,影响招标人使用电子支付服务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投标人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招标人在使用支付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受理涉及支付软件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

(10)招标人告知投标人其招标人专属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被泄漏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后,投标人应立即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冻结招标人专属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交易),避免损失的扩大。

(11)投标人应确保“支付服务”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提供支付服务时,不得从事危害招标人或招标人客户权益的行为。

(12)除合同约定外,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使用招标人的任何标识、商标等。

","PurchaseFormat":"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支付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款

银行卡类型

支付手续费标准

即:交易金额的( )%

税率(%)

/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含税小计(%)

%

/

%

/

%

/

报价单位

百分比,%

总价

说明: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辅材费、税费、保险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

2.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效的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如有)均为本合同的基础组成部分。

3.上述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作为甲方保底采购量,具体数量以订单为准,总计金额相应调整。

第二条服务的具体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服务的具体内容:

2.服务的技术标准:

3.服务时间响应要求:

4.备品备件约定;

5.提供服务技术人员要求:

6.系统或软件更新要求:

7.安全要求:采购服务包括施工、安装服务的,在施工、安装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提供服务过程过程中所引起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其他要求:。

第三条服务的提供

1.提供服务时间:以甲方采购订单载明的提供服务时间为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及服务提供时间要求安排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如乙方同时提供设备、备品备件的,运输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按双方特别约定标准为准,如无特别约定的,则以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约定内容为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

3.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合格的确认文件。如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予以整改,如整改时间超过约定期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XXXX .00元)。

2.本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调条款的保证。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违约导致的赔偿或违约责任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3.履约保证金将在双方权利义务结清且扣除乙方相应赔偿或违约金额(如有)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结算

1.乙方根据订单要求,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文件(如有),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二个月内支付订单金额的100%。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十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若乙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3.本合同价格标准列明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税率以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

第七条采购订单

1.甲方在厦门航空采购平台及微信、邮箱发布的采购订单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采购内容和履行时间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订单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服务。

3.乙方对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应48小时内进行确认,并确保实际订单的数量和内容与订单要求一致。

4.合同有效期内下达的订单即使实际履行时间超出合同有效期,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履行部分对应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己付的全部预付款项(如有)。

2.违约金支付方式: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按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支付违约金至甲方账户;若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如期支付,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进一步扣除。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下述条款执行:

(1)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负责在【XX小时/XX天】内完成整改。如因此造成逾期履行的,按逾期提供服务处理;

(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4.乙方逾期提供约定服务内容的,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执行:

(1)乙方应就该次交付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订单总金额xx%】/天。

(2)如果逾期超过【XX小时/XX天】,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因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致甲方取消当期采购订单或解除合同的,按乙方不履行合同处理。

5.甲方完成验收,接收乙方提供的服务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后续服务,如发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影响甲方经营生产的,乙方需及时整改,同时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视该事件为有效质量投诉事件,有效质量投诉事件每出现一次,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有效质量投诉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五次(含)且时间跨度不足一个日历年(含)的,甲方有权视情与乙方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服务商资格和未来乙方在甲方项目的投标资格。

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问题导致航班旅客的投诉,损害甲方形象,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赔偿。

7.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且未完成整改及违约赔偿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付款的,包含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将账号变更通知甲方并完成相应程序,乙方未完成对账,乙方未按甲方采购平台要求完成操作等情况,不构成甲方逾期付款,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因甲方未及时付款致使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4)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书面一致认可方可解除。

2.乙方履行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经甲方告知后仍未能纠正的;

(2)提供的服务的人员、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应技术标准的;

(3)乙方服务承诺(具体详见供应商服务承诺附件)不能兑现,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能兑现的;

3.甲方根据生产及实际需要有权书面通知乙方随时终止本合同,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后终止。

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其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和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费用。

2.由甲方提供的设计稿或设计方案或设计创意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稿),乙方不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另行生产加工、复制、仿造、向第三方销售本协议产品,如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及合同履行中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封城或停产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各方在本协议文首列明的联系方式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各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 就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相对方。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专人送达: 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挂号信邮递: 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3日;

(3)电子邮件: 发送方电子邮件系统显示达到收件方服务器时视为成功送达。

3.一方通讯地址、联络方式或联系人发生变化, 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被通知方之前, 通知方应当承担因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变化所导致的风险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收到乙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协议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乙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甲方最近所知的乙方通讯地址的,以乙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乙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第十五条其他

1.乙方同意在日常商务差旅活动中优先乘坐甲方航班,并同意将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所购甲方的机票出票量、出票金额作为合同到期续签时,甲方对乙方评估的重要参考信息。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单位客户销售合作协议》,据此享受甲方提供的积分奖励、增值服务等相应优惠政策。本条款为非强制性条款,乙方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2.如甲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有采购需求,可在本合同约定数量范围内直接向乙方发送采购订单,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履约责任和义务由子公司与乙方承担,其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另行签署协议,甲方不对子公司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或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或投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如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起。

4.合同期间如遇产品、服务内容升级或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视情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附件一:《反商业贿赂协议》

2.附件二:《空防安全协议》(如需)

附件一: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作为本公司的【填入商业伙伴的类型:客户、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拟与本公司进行【填入相关业务简述内容】的业务合作,并拟书面签署正式协议。
乙方承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正式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一、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保证乙方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前述人员的亲属)知悉本协议书的内容,并遵照执行。

(二)在与甲方开展业务合作前、合作中,乙方应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乙方须主动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完整、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职及离职人员,以其个人或亲属的名义直接或间接持股乙方公司、控制乙方公司或享有乙方公司分红权益的;

2.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职及离职人员,其亲属受雇于乙方公司并参与甲方业务的;

3.乙方人员以其他公司名义参与甲方业务合作的。

(三)甲方严禁甲方人员及乙方相关人员在业务合作过程出现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商业贿赂:甲方人员收受或向乙方及乙方人员主动索要各种形式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等),乙方及乙方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员工或其亲属给予财物,提供旅游、高档宴请、免费劳务、娱乐活动,支付应由甲方员工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行为;

2.行贿及其他: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配合或协助其进行各种形式的行贿(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提供旅游、高档宴请、免费劳务、娱乐活动,支付应由甲方员工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其他变相行贿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履行的行为);

3.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在与甲方业务合作时,向甲方其他合作单位或人员给予或索要财物。

4.甲方人员或其亲属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含关联公司)或乙方人员提供或索要借贷资金。

(四)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存在本协议书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及时组织内部调查,将最终调查结果反馈乙方。

(五)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对其廉洁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主动配合甲方对员工行为的审核、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完整并客观地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六)乙方有责任就甲方人员违反甲方反商业贿赂制度、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

二、如乙方和/或乙方人员存在本协议书的禁止性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部分或所有已签署的正式协议,已经支付甲方的费用(包括保证金、预付款等)不予退还,尚未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再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中文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终止所有业务往来之日终止。

四、本协议书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为准,任何关于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二

厦门航空空防安全协议

甲方: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空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确保配餐原辅材料、包装物、客舱食品、饮品、用品用品(以下简称配餐物资)在采购、配送、验收等环节的安全,保证航班正常、安全运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订符合民航规章要求的航空安全保卫方案,通过本协议等形式向乙方传递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必须确保其所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的合法、有效性,并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年检手续。合同期内证照发生变更时,应在一个月之内将变更后的证照送达甲方。

三、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甲方的配餐物资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与航空安保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配餐物资在采购、生产、包装、配送、运输过程等各环节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承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应确保无任何与甲方订购产品无关的物品混入。

四、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甲方传递给乙方的安全保卫方案相关措施、程序和本协议内容得到有效执行。乙方应负责对相关合作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安全监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配送相关人员健康管理,运输工具、货物容器清洁消毒等),在供货过程中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并将货物运送至配餐楼仓储区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及其合作方人员不得私自打开物品包装箱。

五、乙方送货人员应相对固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负责配送甲方各配餐基地的相关合作承运人或物流公司名单、协议及送货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辆牌号等信息)。乙方送货人员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负责对进入各甲方区域的送货人员及司机,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符合安保资质要求,并保留培训记录至少12个月。

七、乙方必须确保送货人员遵守甲方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乙方送货等人员进入甲方区域时,应在甲方门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在甲方区域时全程佩戴。甲方应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配合乙方送货人员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做好全程引领及监控工作。乙方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区域期间严禁吸烟、明火等不安全行为,不得损坏甲方物品、设备。

八、乙方应建立并执行送货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乙方送货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持健康绿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社会、行业安全事件波及甲方。

九、乙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区域时,应保证与其他车辆安全间隔,服从安排,有序卸货,码放标签朝外的作业要求。车辆行使严格按配餐大院地面标识的路线行驶;乙方车辆在甲方区域行驶过程严格遵照礼让行人及机组车的原则,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弯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十、乙方送货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卸货或回收,按要求验收,不得进入生产车间等区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应甲方要求进入仓库时须有甲方人员陪同。乙方送货人员应提前了解作业对象,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起材料污染、损坏等情况。

十一、甲乙双方需建立内部的安保质量控制体系,负责对本单位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

十二、乙方应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消毒,生产、存储、运输等环节均应严格遵循操作规范,不得与洗消剂、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十三、乙方应自觉接受民航监管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局方、甲方要求的各项安保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安保信息共享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保信息对接机制,乙方若获得安保情报信息,应立即向甲方进行通报。

十五、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内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并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按乙方不履行购销合同处理。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生效后不因主合同失效而终止。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PricBookFormat":"

","TechnicalFormat":"

,厦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付平台 支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