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福州市国宾大道(上街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为****-********),已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2公里,宽度50米。属于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3万平方米。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桩号0+068.776-2+260,2191.224米;Ⅱ标段:桩号2+260-4+200,194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2.3. 工期:总工期 120日历天,其中道路7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闽侯县财政拨款。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实行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
3.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1名)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注明单位为准,如有变更应体现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核发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且其专业为市政或路桥;市政(或路桥)专业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注明为准,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未注明的,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仍未注明的,以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5投标人在福州市有沥青混凝土拌和厂、摊铺设备,自有或租赁;
3.6 2006年度,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记录不良行为累计不超过二次。
3.7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也只须提供50万元人民币。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各标段采用相同的评标办法分别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出现一个投标人同时为二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同金额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由其他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6、招标文件的发售的时间为 2007 年 1 月 22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 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电话:****-********
联系人:毛建政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邮编:350001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丁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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