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厂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5〕11号

报备申请单位

常州三立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http://www.cznd.gov.cn/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2月11日一2025年2月18日

参加验收组的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尹华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5年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

新北区水利局杨阳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扩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