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永城市环保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27日1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2月27日11:15至2017年01月03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16日15:00 | ||
开标地点 |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 ||
预算金额 | ¥7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295 | ||
采购单位 | 永城市环保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5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295 |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环保局的委托,就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YZB-CG-1612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简要说明:永城市环保局扬尘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包划分:二个标段
4.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办公及扬尘监测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2.一标段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一体电脑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二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扬尘在线监测仪环保产品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颗粒物监测单元的产品检测报告、颗粒物监测单元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软件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扬尘在线监测仪、扬尘在线监测平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须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并装订成册;如投标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 月 16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 月 16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环保局
联系人:程里
联系电话: 158*****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金中环大厦A座1204
联系电话:156*****295
八、监督部门
永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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