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R-2025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2.51 万元,招标人为镇赉县鑫风
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
七、其他
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R-202501
1.招标条件
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目,招标人为
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82 个贫困村 41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项
目;
2.2 服务范围:光伏扶贫电站代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2025 年 03 月 10 日-2026 年 03 月 09 日;
2.4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6 预算金额:232.51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
业技术能力;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
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被拒绝;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
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下同),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
门市)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近半年任意一期社保及完税相关证明材
料;
(5)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省企业需提供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应在 2025 年 03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
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发改局五楼)
联系人:徐增光
联系方式:138436256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方式:0436-35063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发改局五楼)
联 系 人:徐增光
电 话:13843625631
电子邮件:13588995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 米第三门市
联 系 人: 闫美含
电 话: 0436-3506333
电子邮件: 4347971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