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103亩林木所有权-交易公告

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103亩林木所有权-交易公告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潘庄镇/大龙湾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转让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103亩林木所有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砍伐期限 砍伐期限为:2025.2.13-2025.3.12,符合发包方全部要求。 二、转出方责任 1、转出方保证砍伐范围内的林木所有权属于转出方合法所有,如有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影响受让方正常采伐施工,由转出方负责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转出方支付。 2、转出方不负责道路协调,由受让方自行处理。 三、受让方责任 1、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款。 2、按转出方指定的界限砍伐,保证不越界采伐,保证采伐底部短截位置合理;采伐时如另需开设道路,受让方必须事先征得转出方同意,新开设道路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在砍伐期限内,所转让林木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砍伐期限内,砍伐该林木涉及到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的,均由受让方支付。 5、砍伐过程中,受让方应尽量保持道路畅通,如需长时间占用道路,必须经过转出方同意,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砍伐后,受让方及时清理路面确保道路畅通。 四、违约责任: 1、转出方违反“转出方责任”有关规定的,则视为转出方违约,转出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2、受让方违反“受让方责任”有关规定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向转出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给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发包方收取1000元入场费,该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或者流标均不予退还,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
受让方条件 参与网络竞价者仅限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大龙湾村村民
转出用途 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50000*****72639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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