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25QTFW10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 100%,招标人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 2*240/h 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除尘器、脱硫、脱硝系统及其电气、仪表、热
控、土建等设施进行改造工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监理工程。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派驻的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安全工程师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
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
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朝
阳区西中华路 160 号 410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资料:(1)有
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
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
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授权人)(4)总监注册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以上
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解放西路 75 号利雅德饭店 4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 75 号利雅德饭店 402 室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JLCTTC-25QTFW1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人为吉
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对 2*240/h 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除尘器、脱硫、脱硝系统及其电气、仪表、
热控、土建等设施进行改造。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济开发区九站街 516-1 号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招标范围: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共 280 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
为准)。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
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监理工程。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派驻的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安全工程师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依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
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
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
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60
号 410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授权人)
(4)总监注册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3 月 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吉
林市解放西路 75 号利雅德饭店 402 室,届时投标单位派被授权代表应包括相应的技术人员
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经开区九站街 516-1 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53546067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60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账 号:431902716310802
联 系 人:李雪娇
邮 编:130000
电 话:0431--88505014 19997137739
邮 箱: 575596818@QQ.com
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432-69985020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 7 号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经开区九站街 516-1 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53546067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60 号
联 系 人: 李雪娇
电 话: 0431--88505014
电子邮件: 5755968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