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资产拆除工程2次招标公告
被征收资产拆除工程2次招标公告
“郫县永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拆除工程(第二次)”。项目业主为郫县红光镇人民政府。根据郫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及批复,须对原郫县永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进行拆除、平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郫县永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拆除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点:郫县红光镇。
工期要求: 7 个日历天。
残余价值为:9980.00元
二、比选范围:对原郫县永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进行拆除、平场,包括房屋建筑物8项、构筑物5项和树木6项,具体评估范围详见委托方提供的《拆除净残值评估申报明细表》
三、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 12 月 27 日至 12 月 29 日,每日0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比选文件地点:郫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四、参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爆破)及以上资质;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申请单位须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五、比选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6)《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仅省外企业);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参选登记介绍信》
以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比选人取消参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 3 日10时30分,地点为:郫县红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 郫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53*****448/135*****598
2016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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