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平桂区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合作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残联字〔2024〕3号)、《贺州市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贺残联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全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确保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拟对持有资质的定点机构进行合作招募,情况如下:
一、招募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募具有相关资质的托养服务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平桂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6周岁以上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有符合上述残疾类别和等级的等同。对符合托养对象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人数为272名。
(二)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
(三)服务形式。服务形式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机构服务,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四)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机构入户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五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残疾人家属、邻里服务时间参照机构服务时间标准,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在机构服务的过程中开展托养服务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应在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完成年度服务工作。建立一人一档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片及其他材料等。机构服务完毕后,根据协议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招募申请时间
2025年2月12日-2月14日,请有合作意向的机构于招募时间内向平桂区残联(B座108办公室)递交合作意向书,附服务机构资质材料。
联系人:曾庆弥
联系电话:0774-*******、189*****4550
贺州市平桂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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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阳光家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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