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招标的公告

关于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的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

二、采购方式

内控采购。

三、采购内容

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服务。

四、建设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及单位

所属行业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升级改造

1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对接统一用户中心

改造现有系统用户注册、用户登录方式、用户信息管理功能。接入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登录注册、统一认证组件、统一用户中心。

二、建设工程企业

(一)改造升级施工单位入库

开发接口,同步桂建云施工单位基本信息和入库信息,允许自行编辑。

(二)改造升级监理单位入库

开发接口,同步桂建云监理单位基本信息和入库信息,允许自行编辑。

三、诚信记录

(一)改造升级企业良好行为功能

根据《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改企业良好行为评分规则,新增良好行为上报功能。

(二)改造升级企业不良行为功能

根据《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改企业不良行为评分规则。增加质量安全事故上报、通报批评批量录入、通报批评上报、行政处罚上报功能。

四、诚信评分查看

改造升级企业诚信评分展现:修改企业信用评分详情展现、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诚信分查询展示,增加监理单位诚信分查询展示。

五、信息发布平台

提供首页统计、办事大厅、客服联系方式、操作手册下载等功能。

六、权限管理

包括角色配置、角色权限配置、用户角色配置、数据权限配置等功能

七、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推送贺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数据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支持最新的范本。对接数据包括主体信息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获奖、信用、监管信息的违法违规信息、奖励信息、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信用信息附件。

五、售后服务和质保期维修

(一)系统质保期

质保期为1年。

(二)系统维护

1.提供日常维护、系统巡检、故障处置、bug修复、应急保障、系统性能调优、安全加固等运维服务;

2.提供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对数据库生产数据及日志进行备份,检查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和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备份和恢复的过程是否顺畅和有效;

3.协助进行系统故障恢复、分析及填报资源需求等;

4.提供数据维护服务:包括按需数据导入、导出;系统使用不当产生的错误数据修正服务;对外在因素(服务器宕机)造成数据不准确的修正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业务数据分析、使用情况统计等,并协助形成分析报告。

(三)数据库维护

1.日常巡检:定期对数据库服务器及数据库运行情况巡检,确保业务可用性;

2.技术支持:响应业主相关数据查询、统计和分析的需求,对数据进行导出导入;

3.数据安全:制定并应用安全策略,强化系统安全机制,同时对数据库账号权限管控;

4.备份恢复:制定完善的备份、容灾策略,并定期进行备份文件恢复测试,保证系统可靠性;

5.性能监控及优化:对系统进行性能监控,探查系统潜在的问题和可能的性能瓶颈,并进行优化,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6.故障处理: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并及时处理,提供故障诊断分析报告,指出故障原因、解决办法及为防止类似故障出现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确保数据库的正常稳定运行和应急响应;

7.漏洞修复:针对发现的相关漏洞,对数据库进行漏洞修复。

(四)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五)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六)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提供软件系统终生免费技术支持;提供设备三年免费上门硬件保修服务;在三年免费质保期以及今后有偿维护期内,经双方沟通确认后,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以及在不做大升级的情况下,根据住建部、区住建厅的文件要求做适当调整。

(七)技术培训

对使用系统的相关人员进行终生免费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的材料,还必须包括升级改造方案、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承诺、技术参数响应表、完工日期、近一年完税证明以及近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采购要求

(一)施工要求及相关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安装调试需要的相关配件费用。中标人须加强人员的组织管理,所有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二)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提请仲裁。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标准。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修复,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人如需要现场查勘,请自行组织。投标方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及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采购方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十、截止日期

(一)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须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8时00分前密封送至(可邮寄)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将拒绝接收;

(二)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室);

(三)联系人:罗远珍,联系电话:0774-*******

十一、其他

(一)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服务。

(二)中标供应商应到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综合评分高者为中标人。


附件:投标报价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评价 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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